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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明確2015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 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明確2015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
有關問題的通知
有關問題的通知
省直各部門、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5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工作,我們就《關于2015年省級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魯財采〔2014〕19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調查了解,結合軟件設置及定點采購等情況,現就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切實把握“直通車”內涵。政府采購“直通車”制度,即預算單位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環節就明確全部采購要素,執行中直接以預算作為執行依據發送至采購代理機構,不再經過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直通車”制度的實施,減少了預算單位審核環節,提高了預算執行效率,但該制度的施行,必須以預算完整、準確、細化填報為基礎,因此,請各預算單位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時按照有關規定將采購要素填報完整,以便實現“直通車”。
二、提前報送申請事項。為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直通車”制度優勢,各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對采購以下品目或需求的事項,請于政府采購預算編報“二上”前,將書面申請報送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
(一)對部分具有特殊性質的水(E020803)、電(E05)、暖(E06)、燃氣(E07)項目采購、續簽合同的物業管理服務(C09)采購、升級和延續的系統開發服務(C01)采購、涉密項目采購等,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提前報送自行采購書面申請。
(二)對因專利、專有技術或公共服務的特殊要求等原因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預算單位應提出書面申請(不需專家論證意見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提前報送單一來源書面申請。
(三)對屬于《2015-2016年山東省省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目錄》外且確需采購的進口產品項目,預算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提前報送進口產品書面申請(不需專家論證意見表)。
對未按時報送書面申請的,預算單位將無法執行“直通車”制度,采購建議書仍需通過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審核;對以上書面申請已通過審核的,請在“財政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內填報相應審核文號,未填報審核文號的,屆時將無法選擇相應的組織形式、采購方式或進口產品。
三、選擇確定配置標準。對采購5臺以上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投影儀以及10包以上復印紙的,采購方式應選擇“批量集中采購”,并按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標準。對配置標準無法滿足采購需求的,請于預算批復后另行上報采購配置標準變更申請。
四、充分利用采購限額。預算單位應在各采購方式限額標準內,按照批量集中采購、協議供貨、定點采購、小額零星采購、公開招標的順序編制政府采購預算,以便最大限度用好、用活、用足政府采購預算。即對屬于批量集中采購、協議供貨或定點采購內的品目,應優先選擇上述前三種方式,如確實無法滿足采購需求的,再選擇小額零星采購或公開招標。
五、合理選擇代理機構。2015年政府采購“直通車”制度將擴大到所有采購代理機構,即預算編報時應提前確定年度內代理機構委托代理業務。按照有關要求,各預算單位應優先選擇2014年度代理機構考核為優秀的公司。對于年度內變更代理機構的,需報財政部門審核。
山東省財政廳
2014年12月2日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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