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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2021年國際自主商業專線合作采購項目 變更公告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2021年國際自主商業專線合作采購項目
變更公告
一、項目名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2021年國際自主商業專線合作采購項目變更公告
二、項目編號:SYZB-YZ202109-001
三、公告發布日期:2021年9月6日
四、變更內容:
(1)原公告內容:
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或依法成立的分支機構,有能力履行該項目的單位;
2.報名參加包1、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的投標單位要提供能夠證明具備承運能力的證明資料,如包機協議、航司授權書、代理協議等,若投標單位為船司、航司,可不提供該材料;報名參加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的投標單位要提供能夠證明具備境外清關派送能力的證明資料,如與境外清關派送方的合作協議、代理協議等;若投標單位為境外清關派送服務商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應提供相關授權。
3.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狀況良好,承諾能夠開具采購方所需增值稅普通發票;
4.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與失信記錄;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相關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5.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現變更為:
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或依法成立的分支機構,有能力履行該項目的單位;
2.報名參加包1、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的投標單位要提供能夠證明具備承運能力的證明資料,如包機協議、航司授權書、代理協議等,若投標單位為船司、航司,可不提供該材料;報名參加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的投標單位要提供能夠證明具備境外清關派送能力的證明資料,如與境外清關派送方的合作協議、代理協議等;若投標單位為境外清關派送服務商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可不提供該材料。
3.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狀況良好,承諾能夠開具采購方所需增值稅普通發票;
4.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與失信記錄;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相關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5.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2)其他內容不變。
五、采購項目聯系方式:
聯 系 人:賈振
聯系方式:0531-58185103
山東三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2021年9月10日